电话:13485538018
关闭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职场资讯 > 便民信息

临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发布(1—7号)

来源:临泉人才网 时间:2020-02-07 08:00:00 作者:临泉人才网 浏览量:

临泉县新型冠状病毒

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

(第7号)


近期,省卫生健康委通报了多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聚集性病例,疫情扩散较为严重。目前我县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,为规范诊疗和医学观察,坚决遏制疫情扩散、蔓延,现通告如下:


一、所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,一律集中转诊至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。


二、所有出现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症状的湖北返临来临人员及其具有同样症状的密切接触者,一律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治,由县人民医院实施分类隔离医学观察。


三、所有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在市县留观人员的密切接触者,一律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。对不具备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,严格按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有关标准要求,集中场所实施隔离医学观察。


四、所有湖北旅居史的返临来临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无症状人员,一律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。

五、所有湖北籍滞留在临的无症状人员,一律集中到县指定的金谷豪登大酒店进行妥善安置,地址:临泉县教育西路与光明南路交叉口。

临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
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
2020年2月1日



临泉县新型冠状病毒

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

(第6号)


近日,省卫生健康委通报了多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聚集性病例,疫情扩散较为严重。我县正处于防扩散的关键时期,为了您、家人和他人的身体健康、生命安全,如您知道有以下四种情形的:


一、从武汉等湖北省域返临来临尚未落实医学观察措施;


二、有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不适症状未落实分诊措施;


三、违反疫情扩散“十禁止”现象;


四、违反居家医学观察“五条措施”行为。


请及时拨打以下电话:临泉县疾控中心5398769、阜阳市公共卫生热线12320,或直接拨打110。

临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
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
2020年2月1日



临泉县新型冠状病毒

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

(第5号)


根据疫情防控形势,为防止疫情聚集性爆发,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意见,现就对餐饮服务经营活动,提出以下意见。


一、严格落实餐饮经营制度

(一)落实进货查验制度。对所进食材要做好索证索票,确保来源可追溯。禁止采购、宰杀活禽、野生动物,禁止经营野生动物制品。

(二)落实人员健康制度。每餐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,如实记录从业人员的体温、身体状况并建立档案。如发现有发热(37.3度以上)、感冒、咳嗽症状、呼吸道感染的在岗员工,应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诊,在医院确诊非新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。提供外卖的餐饮服务者,还应对送餐人员身体健康如实记录并建档。

(三)落实员工消毒制度。从业人员在制备食物前、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、餐前便后、接触垃圾后,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,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,并用75%酒精对手部进行消毒。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提醒就餐人员在就餐前洗手,并提供相应的消毒用品。

(四)落实消毒保洁制度。确保餐用具清洗消毒后使用,每天对保洁设施和区域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定期对就餐场所地面、电梯间进行消毒。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空气流通,如是密闭的空调空间,要保持新风系统的正常运作,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。提供网络订餐送餐服务的经营单位应对外送餐食的保温箱、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每天清洁消毒。


二、坚决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的指令

(一)禁止一切集体聚餐。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婚宴、丧宴、同学会、农村集体聚餐等聚集性餐饮活动提供服务;禁止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外出承接上述聚餐服务。

(二)禁止集体聚会和聚集性场所营业。根据《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(第一号)》第一条“取消全市一切群体性集会活动”和“十禁止”第二条“禁止聚集性场所营业”的规定要求,任何个人和单位,不得以任何理由聚集人员聚餐聚会。

(三)禁止野生动物交易。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采购、宰杀野生动物,不得经营野生动物制品。

(四)无条件退费退订。餐饮服务者,应无条件的对无法如期举办宴会的顾客,退还押金。

(五)暂停集中就餐。根据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《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“十禁止”》第三条“禁止城乡居民举办各类酒席、集会、聚餐等活动,禁止聚集打牌等娱乐活动”要求,各餐饮服务单位暂停提供集中就餐和各种形式的桌餐。必须要提供就餐的,实行分餐制或网络订餐配送制。


三、严厉追究违反禁令者的法律责任

(一)对于餐饮服务者以各种理由,推脱不及时为聚餐预订者退还押金的行为,将按《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(第一号)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处理。

(二)对违反禁令,采购、宰杀野生动物,经营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,将按《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(第一号)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由林业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。

(三)对违反集体聚会禁令,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集中就餐的,将按照《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(第一号)》《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“十禁止”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从重处理。

(四)党员干部职工等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禁令,并积极宣传“十禁止”“十必须”,对违规举办、参与集体聚餐的,由纪委监委依纪依规查处。

各乡镇(街道)要切实履行起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,广泛宣传禁止集体聚餐相关法律法规,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责任,对涉嫌违规违法的行为严厉处罚。



临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
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
2020年2月1日




临泉县新型冠状病毒

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

(第4号)


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,根据《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“十禁止”》要求,禁止居民未佩戴口罩进入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共场所。为防止废弃口罩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,现就规范收运处置工作有关要求通告如下:


一、设置专用容器。居民小区、公共场所、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应结合实际,在原有垃圾收集点增设专门垃圾收集容器,用于收集废弃口罩。垃圾收集容器应用醒目标识标明“废弃口罩专用”,内设塑料袋内衬,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。废弃口罩专用垃圾容器设置工作于1月31日前完成。


二、引导规范投放。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废弃口罩的分类投放要求,引导群众规范投放。鼓励群众将废弃口罩采取喷洒75%酒精或84消毒水方式进行消毒、进行扯烂或剪碎等简易破损方式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,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。


三、及时清运消杀。加强城乡生活垃圾的清运消杀,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,垃圾容器每日消毒,特别是加强废弃口罩专用容器、垃圾转运站的消毒工作。


四、强化规范处置。医疗机构收集的废弃口罩,要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规范予以处置;其他区域收集的废弃口罩按照垃圾规范分类后,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。


五、做好作业防护。从事收集、转运、处理的一线环卫工作人员及垃圾焚烧发电厂、垃圾填埋场现场工作人员,必须按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措施。


临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
疫情防控指挥部

2020年1月31日



关于居家医学观察

致武汉等湖北省域返乡来阜人员的一封信

尊敬的武汉等湖北返乡来阜朋友:

大家新年好!

近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扩散严重。我省黄山歙县一家6口确诊感染,合肥因朋友聚餐确认6人同时感染,阜阳也发生一家3人感染确诊的病例。为了您、家人和他人的身体健康、生命安全,特重申提示如下,并请严格执行。


一、居家观察,时间两周

如果您从武汉市等湖北省域返乡,必须居家观察两周,主动告知村(社区)或当地卫健部门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/村卫生室)。观察日期从离开武汉等湖北省域之日算起满14天。


二、拒绝来访,绝不外出

观察期间,请不要外出,不要参加各种聚会、聚餐,主动告知亲友不要来访,到了家门口也不让进入。


三、戴好口罩,保持卫生

观察期间请注意休息,避免过度疲劳,注意保暖、避免受凉。保持个人卫生,戴好口罩,勤洗手、勤通风,个人使用纸巾、口罩不随便丢弃。


四、减少接触,三必分开

观察期间请与家人实行住宿、饮食和生活用具“三分开”。居住要一人一室,绝不可共用餐具、饭菜(可分餐)、口杯、毛巾、浴巾、床单等。


五、及时就医,告知信息

如出现发烧、咳嗽等症状时,请立即联系包保医务人员或包保干部,并告知医生武汉等湖北旅居史。



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

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

2020年1月30日




临泉县新型冠状病毒

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

(第3号)

为进一步适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,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,提高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,现就有关宣传引导工作通告如下:


分享到:

相关推荐
暂无相关推荐
客服服务热线
13485538018
工作日 9:00-18:00
微信公众号
手机浏览

CopyrightC 2009-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安徽叁肆科技有限公司 皖ICP备17011935号-13

地址: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经济开发区 EMAIL:859242200@qq.com

Powered by PHPYun.

用微信扫一扫